铁东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时间:2023-04-10
  • 2023-04-10

铁东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七批 2022 年9月2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PD20220924002 在四平市铁东区塔子山红色教育基地停车场上方山处,有一于姓开发商在未取得采伐许可情况下.砍伐,破坏几公顷林地,修建度山庄及娱乐设施,希望市林业局和市纪委联合进行查处。 四平市铁东区 生态破坏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现场核实情况。2022年9月25日,铁东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信访案件研判会(附件1),石岭镇、区林水局等部门参加会议,会后分管区长带领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实地踏查(附件2)。
经过现场综合研判,该举报案件与2021年6月8日铁东区接到的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单为同一案件。
2021年6月8日,铁东区接到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单一件,主要内容为:“铁东区居民反映,有一位于姓人员在铁东区石岭镇塔子沟村红色教育基地西侧的集体林地内建游乐设施,其认为破坏林地建游乐设施不合理,且认为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铁东区政府立即责成区林业和水利局负责处理该事项。2021年6月10日,区林水局协同区执法局人员赴现场实地调查,通过对村委会、游乐场合伙人及林地原承包者等人的询问,并经现场核实,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1.事涉游乐设施所建之处土地性质为居民住宅用地和集体林地(附件3),其中宅基地557平方米、林地21000平方米。宅基地和林地是于连东转包于塔子沟村住户赫洪明(与邵晓平为夫妻)(附件4),2020年10月19日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附件5),法人张英芹,该游乐场成立后一直未营业。
2.经营者取得该地块承包权后,对原有住房(有房照)及宅基地范围内的建筑进行了维修,包括主房和侧面彩钢(帐篷)房。彩钢(帐篷)房面积229.89平方米,是在原有鸡舍上进行的翻建,属于临时建筑,部分彩钢(帐篷)房超出了宅基地范围,长度为3.2延长米(19.2平方米),建在林中空地内。在林地上搭建一条长61米、宽3.5米、面积213.5平方米的彩虹滑梯;搭建小木屋9座、面积220.91平方米,为悬空架设的临时建筑,未破坏林地林木;另有鱼塘1386.2平方米,经判读卫片和调查原承包者赫洪明,为历史遗留不属于违建。
3.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草行业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5号)文件精神(附件6),该游乐场属于林下休闲康养类项目。超出宅基地范围的19.2平方米彩钢(帐篷)房,所占林地空间较小,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因此,举报人反映的破坏林地属实,破坏几公顷林地不属实。
另经调查了解,合伙人于连东,现年65岁,为公主岭市秦家屯镇佟家屯村一组农民,不是开发商。
因此,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附件7):将林中空地全部植树,植树面积为违规占用林地彩钢(帐篷)房面积的3倍,恢复植被。2021年12月31日,铁东区林水局进行验收(附件8),达到了整改要求。处理结果已报市区两级纪委,并得到认可,该交办事项已办结。
2022年9月25日,调查组对游乐场进行实地踏查,调取卫片核对后发现,该游乐场与2021年验收时一致,不存在破坏林地、林木现象。
    
2 SPD20220924003 举报人反映在铁东区山门镇大洼村沥山公路
西侧过高速公路路口约600米的吉康达保健
器械厂,砍伐6颗树木修建围墙,希望得到
处理解决。
  生态破坏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现场核实情况。2022年9月25日,铁东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信访案件研判会(附件1),山门镇、区执法局等部门参加会议,会后分管区长带领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实地踏查(附件2)。
经调查,该厂所属院落系经营者李慧梅于2014年10月从郑超手中购买(附件3)。根据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右前方有约50棵观赏树归李慧梅所有。根据山门镇人民政府集体土地使作权租赁合同(附件4)显示,这50棵观赏树在李慧梅的土地使用范围之内。聂继峰(吉康达保健器械厂创办人,与李慧梅为夫妻关系)自述(附件5),2021年9月吩咐工人处理了旧房子(该房屋因拆迁现已被拆除)门前的部分观赏树,并于2022年8月份沿路边修建了围墙(附件6)。因此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因此,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举报人所述被砍的6棵树木在合同内容提到的50棵树范围内,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聂继锋处理的树木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修建的围墙在自己的土地使用范围之内。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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