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总体思路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工作安排,围绕全区财政工作任务重点,加强财政法规基础建设,增强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财政执法监督。现将我局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深化学法用法水平。
1、党组书记亲自抓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切实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抓好财政法律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抓好相关法律的宣传,重点抓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会计制度》《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强化财政干部依法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
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也是创新财政管理方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的重要措施。2023年,铁东区财政局按照年初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的监管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进行了检查。
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的监管,重点检查注册经营项目含“代理记账”业务但暂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是否已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无证经营”行为。和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在资格申请时或在执证经营期间是否符合承诺内容的“虚假承诺”行为。在全区随机抽取16家经营项目含“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是否持续满足机构设立条件;内部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执行情况;执业是否规范,以及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设立条件、业务操作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完善、无证经营等问题,要求代理记账机构及时进行整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重点针对我区2023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共抽检1家代理机构,1个政府采购项目。此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涵盖了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全过程,具体包括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编制、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多个环节。
三、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一)、我局执法工作常抓不懈,严格要求执法人员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执法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依法办事。对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决定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备案流程执行。严格依法办事,今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无错案、无违法办案现象。
(三)、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遵守纪律,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做到克己奉公,廉洁执法。
(四)、对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规范了执法档案的管理。
四、文明执法情况开展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文明执法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努力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权力,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对执法程序绘制了流程图,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制定《铁东区财政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在加强财政执法、维护财经秩序的同时,坚持强化监督机制。即时修订完善内控基本制度,通过完善内控制度,运用有效的内控方法,规范业务操作流,形成一套“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公正透明”的财政运行机制,为实现财政依法行政提供支撑。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规范用权、依法理财,从源头上预防业务风险、廉政风险、法律风险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