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街道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根据《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平东街道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设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平东街道法制审核负责人是司法所所长冯楠,街道法律顾问孙列(兼职)。
法制审核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提升自身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保证法制审核工作的法律性、权威性、严肃性;
二、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执法工作、各类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把关和监督,对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书面审查,并参与复杂、疑难执法案件的办理;
三、推动落实执法责任制度,适时检查相关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执法中出现的不良倾向,防止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出现,促进监督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四、对行政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幅度和种类、办案人员引用的法律条款、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幅度、案件办理程序等发现错误和不适当的,提出书面意见建议,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办理;
五、根据法制审核建档工作需要将有关材料收集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