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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门镇街道行政行政检查程序 (含流程图)

来源:铁东区山门镇人民政府  2023-04-19

 

  一、适用范围 

  适用所有行政检查事项。 

  二、工作流程 

  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按以下步骤实施: 

  1.表明身份。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或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材料,并根据现场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字。 

  3.决定。发现违法问题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4.复查。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内容,按期复查整改情况,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5.归档。将相关检查资料立卷归档。 

  三、行政检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