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服务证申报 | |
项目性质 | 公共服务 |
受理条件 | 己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或者双方各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的;户籍及居住地在边镜县(市、区)的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的。 |
申报材料 | 1、《申请再生育审核表》 2、户口本 3、结婚证 4、身份证 5、单位或村(居)婚育情况证明 |
服务对象 | 辖区内计划生育家庭 |
办事流程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办理(网上上报--等待局里审批结果)-发证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咨询电话 | 13654449234 |
办理时间 (工作日) |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 |
办件类型 | 上报件 |
办理时限 | 本省不超过10个工作日,跨省不超过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