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人员档案管理业务
发表时间:2018-07-09

失业人员档案管理业务

项目性质  其他职权
受理条件 档案存放在铁东区就业局的区域备案企业解除人员
申请材料 个人参保证明、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需打印好二次就业单位名称)。解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档案管理委托中心出具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单位经办人签字、单位电话号码
服务对象 群众
办事流程 携带手续办理存、取、查阅、复印档案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434-3516989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夏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时限 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