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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死亡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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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 公共服务 |
| 受理条件 | 参保人员死亡的 |
| 申报材料 | 死亡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银行卡、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如死亡人银行卡丢失,需提供代办人的农行银行卡) |
| 服务对象 | 死亡参保人员的家属 |
| 办事流程 |
1、参保人家属去社区登记,填表 2、社区人员将材料报送街道审核 3、街道工作人员将材料报送区人社局 4、区人社局将材料报送市社保局审核 5、市社保局审核通过,打印结算清单并逐级返回到社区 6、参保人家属到社区领取结算清单 |
| 是否收费 | 否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咨询电话 | 0434-6035308 |
| 办理时间(工作日) |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时限 | 即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