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租房申请家庭有无房产认定
发表时间:2018-12-10

公租房申请家庭有无房产认定

项目性质 公共服务事项
受理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申请家庭
申报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申请审批表、户口薄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由街道社区审核,复印件一式三份    

服务对象 铁东区城镇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申请家庭
办事流程 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街道社区受理→街道社区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街道社区公示→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转市房产局审核房产情况→市房产局通过房产系统比对信息认定申请人有无房产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434-3254026/3254027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夏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按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下发的文件规定时间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