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家庭有无房产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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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公共服务事项 |
受理条件 | 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申请家庭 |
申报材料 |
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申请审批表、户口薄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由街道社区审核,复印件一式三份 |
服务对象 | 铁东区城镇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申请家庭 |
办事流程 | 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街道社区受理→街道社区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街道社区公示→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转市房产局审核房产情况→市房产局通过房产系统比对信息认定申请人有无房产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咨询电话 | 0434-3254026/3254027 |
办理时间 (工作日) |
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
夏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时限 | 按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下发的文件规定时间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