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赫满族镇人民政府

征收社会抚养费
发表时间:2018-05-14
 

征收社会抚养费

项目性质 其他行政职权
受理条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生、自治区、直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固定生育子女的公民
申报材料 计生工作人员依法手机当事人婚育情况和证据,无需当事人提供材料
服务对象 群众
办事流程 计生工作人员下达书面通知——多次取证、调查——指定地点缴费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咨询电话 13654449234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