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临时)许可证
发表时间:2018-06-08

               烟花爆竹经营(临时)许可证

项目性质 行政许可
受理条件 春节期间,个人办理烟花爆竹经营(临时)许可证,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申报材料 (一)烟花爆竹(临时)申请书
(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
(四)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明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办事流程 1、受理;2、审查;3、决定4、送达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434—3526678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