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补领本人(监护人)申请 | |||
项目性质 | 行政确认 | ||
受理条件 | 残疾人证补领本人(监护人)申请 | ||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原持证残疾人身份证、户口、2张二寸白底彩照、《四平日报》四平版登报声明作废原件。 | ||
材料形式:原件、复印件 | |||
材料详细要求: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
必要性及描述:经办人身份证、原持证残疾人身份证、户口、2张二寸白底彩照、《四平日报》四平版登报声明作废原件。 | |||
服务对象 | 所辖区持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
办事流程 | 遗失《残疾人证》须在《四平日报》四平版登报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15天后,由本人或监护人持户口本、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两寸免冠照片2张向铁东区残联提出补办申请,铁东区残联直接办理补发手续。补发的《残疾人证》重新编码。 | ||
是否收费 | 否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咨询电话 | 0434-6072023 | ||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时限 | 十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