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证注销
发表时间:2018-06-08

残疾人证注销
项目性质 行政确认
受理条件 残疾人证注销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1、经办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医院或火葬场开具的死亡(火化)证明。
          2、康复注销的需要出示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
材料形式:原件、复印件
材料详细要求: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必要性及描述:经办人身份证、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医院或火葬场开具的死亡(火化)证明。
          康复注销的需要出示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
服务对象 所辖区持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办事流程 经康复已脱残或残疾人死亡的,《残疾人证》应予以注销。
残疾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予以注销;精神、智力类残疾人申请注销的,必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铁东区残联应及时收回注销的《残疾人证》,在网上管理系统中登记注销,并备案。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434-6072023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办理类型 即办件
办理时限 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