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门镇人民政府

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
发表时间:2018-06-11
 
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
项目性质 公共服务
受理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城市市区或者乡(镇)行政区域的,同一县(市)相邻乡(镇)除外;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的;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
申报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服务对象 辖区内流动人口
办事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发证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434-3300235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