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门镇人民政府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
发表时间:2018-06-11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
项目性质 公共服务
受理条件 辖区内居民。
申报材料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参保证明、缴费收据、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办事流程 本人到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就业窗口办理--填写登记表--工作人员报区就业服务局办理--公示3天--返回本人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434-3300217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办件类型 上报件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