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林木品种推广应用前的审定流程图 | |||
项目性质 | 行政审批 | ||
受理条件 | 1、应具有速生、丰产、稳定、优质、抗逆性强等全部或部分优良性状。经多年、多点种源试验、证明种内遗传变异,有明显增产潜力的优良种源。 2、天然或人工杂交种,经无性系对比试验,证明在抗性、材性和生长量等指标上显著优于现栽培种(品种)的优良性系单株或其混系。 3、主要经济性状的产量大于原栽培种(品种)量的经济树种(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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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主要林木品种推广应用前的论证材料; 2、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报告书》(一式三份); 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全部副本科 5、《法人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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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 ||
办事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主管局长签批→发证 | ||
是否收费 | 否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咨询电话 | 0434-3529963 | ||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时限 | 4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