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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马岩

时间:2020-04-17

摘要:由于疫情影响,部分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员存在“骤贫、临贫、返贫”风险,我局针对这些情况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发生“漏保”现象。按照“支出核减”政策,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家庭年收入扣减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人均额度低于我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情况符合申请低保认定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享受一年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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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铁东区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大家知道,民政局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绝大多数都是社会上的困难群众,在疫情防控中他们比普通人面临着更多的困难,今天我们演播室请来了铁东区民政局副局长马岩,和我们大家一起来聊一聊铁东区民政局是如何做好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保障铁东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的。欢迎马局长做客在线访谈节目。

  嘉宾: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疫情的出现对脱贫攻坚工作是否有影响,民政局是怎样应对的。

  嘉宾:由于疫情影响,部分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员存在“骤贫、临贫、返贫”风险,我局针对这些情况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发生“漏保”现象。按照“支出核减”政策,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家庭年收入扣减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人均额度低于我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情况符合申请低保认定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享受一年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突出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工作。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按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支出型”贫困家庭、三无鳏寡孤独家庭、单亲子女就学家庭实行“收入豁免”政策,核定家庭收入时按当地低保标准一定比例扣减,豁免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在疫情期间区直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下沉到卡点和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民政局是怎么做到防疫、救助两不误,按时发放救助金的?

  嘉宾:疫情防控期间,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都参加了疫情防控工作,我局采取轮岗制度,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完成社会救助审批、发放工作,并多次与区财政局和代发银行沟通,确保救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主持人:疫情期间不能进行走访核查,我们是如何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的?

  嘉宾:我们组织基层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状态和身体健康状况,履行主动发现责任,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主动协助申请,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低保等救助的审批流程比较繁琐,需要进行核查和比对才能进行审批,请问疫情期间民政局是怎样进行救助审批的,又是如何对现有的救助对象进行监管的?

  嘉宾: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在个人承诺前提下,由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审批、区民政局备案,对于急难型申请对象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审批后先行给予一个月的临时救助,疫情结束后补办相关手续。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对现有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动态核查,暂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非接触方式开展,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不间断。

  主持人:疫情期间物价波动较大,民政局是怎样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的?

  嘉宾: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联动机制,加强与发改部门的沟通,掌握市场物价波动等相关信息,按照物价联动机制的要求,及时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马局长做客在线访谈,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也看到铁东区社会救助工作井然有序,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因为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接近尾声了,我们下期再见。

  嘉宾: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