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紧急上报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
相关工作的通知
四东政督字[2016]14号 签发人:于荔欣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合局、区经济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办、区交通处、区农林水利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
根据国家,省、市紧急下发的《第三次大督查工作的通知》,荔欣区长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国辉副区长牵头,部门由区发改局进行全面统筹,涉事部门全力配合。你部门接到此通知后,请务必高度重视,选派骨干力量,结合各自职责任务,按照上级要求的紧急时间节点,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各相关部门务必于9月5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发至邮箱tdzfdc@163.com)报送至区政府督查室。自查报告的具体要求和内容要对照《吉政查函2016[32]号》文件和《四政督字2016[70]号》文件执行。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
区政府督查室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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