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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6-01-07 15:10   来源: 区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畜牧局: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4〕11号)要求,我区政府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建设项目列为2015年铁东区民生实事之一,在四个乡镇分别建设了容积100立方米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一座,用于收集处理辖区内散养户的病死畜禽。 

  截止2015年12月末,该项目已经全部竣工完成验收,且可以正式投入使用。按照《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东政办发〔2015〕49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迅速交接,投入使用。由区畜牧局代表区政府和四个乡镇交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的使用权,同时区畜牧部门要抓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并指导乡镇政府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无害化处理池交接工作2016年1月15前完成。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无害化处理池交付使用后,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散养户收集处理病死畜禽。 

  三、建立管理责任制。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明确管理主体,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督查督办。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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