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 |
项目性质 | 行政许可 |
受理条件 | 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申报材料 |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办事流程 | 1、受理;2、审查;3、批复4、送达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咨询电话 | 0434--3526678 |
办理时间 (工作日) |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