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发表时间:2018-05-14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单位名称:四平市铁东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领导签字: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项目性质 行政许可
受理条件 1.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2.因合并、分立解散;
3.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5.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网站年度报告公示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涉密单位下载表格后填写);
2.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会计章);
3.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有效期内的任职文件);
5.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6.《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下载打印后,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委托公示,举办单位签署保密审查同意对外公示意见后扫描上传;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具体要求以“吉林省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发布的年度报告公示通知为准。
服务对象 铁东区已登记事业单位
办事流程 网上申请—审批结果—现场领取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434-3526678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填表人:张嘉迪                        联系电话:155001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