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林水利局

棚室所有权证登记颁证
发表时间:2018-05-14

棚室所有权证登记颁证流程图
项目性质 其他事项
受理条件 村民委员会确认申请人(法人)的棚室及其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并盖章;乡镇农经站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或流转合同)真实有效并盖章;乡镇农业站核验棚室面积、结构、地点和建设时间并盖章;乡镇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政府公章。
申报材料 棚室所有权证登记申请表
服务对象 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申请表――审核无误盖章――制证――发证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434-3529963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办理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