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改变现布局和功能)的初审 | |||
项目性质 | 行政许可 | ||
受理条件 | 1.确有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需要,并经该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3.符合城乡规划和文物、风景名胜区、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4.有必要的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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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说明; 5.建设资金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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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社会团体 | ||
办事流程 | 提供申请材料→政务大厅初审→审核→转报市宗教局(送达申请人) | ||
是否收费 | 否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咨询电话 | 0434-3517609 3529985 | ||
办理时间(工作日) |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 ||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时限 | 2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