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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9-04-25 16:29   来源: 区政府办

《铁东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9年4月24日,四平市铁东区出台了《铁东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管理办法》。现围绕《铁东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做如下解读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增强临时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我区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吉政发〔2015〕3号)和《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吉民发〔2018〕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四平市铁东区民政局起草了铁东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铁东区12个乡镇(街道)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过了公众意见征询、合法性审查等规定程序,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八部分,包括临时救助的基本原则和责任主体、救助对象和标准、救助方式、救助资金、申请受理、审核和审批程序、监督管理、附则。 

  本办法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是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

 

  相关政府文件: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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