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4)
根据铁东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铁东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5号案件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案件基本情况: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秸秆禁烧工作还不够到位。2017年春季焚烧秸秆问题明显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利局及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整改措施: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同时组成3个巡查组,2个督查组。由区领导带队坚持晨检夜巡,巡查组和督察组每天都到辖区巡视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当场制止。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巡查小组,各行政村成立应急队,秋、春两季重点时段坚持24小时值班。区、乡(镇)、村、屯层层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采取乡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召开会议、张贴政府通告、悬挂规范性横幅标语、发放明白纸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让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处罚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教育广大农民群众自觉监督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有效保护大气环境。
3、多措并举,综合利用。积极引导、动员和鼓励广大农民实施秸秆转化,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予以每亩10元补贴。通过开展秸秆青黄贮、秸秆还田、捆拾打包等措施,有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017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
4、加大打击力度,对一些拒不执行禁烧,造成空气污染的农户,与公安、消防联合执法,加大拘留、罚款力度,凸显反面教育和震慑作用。
附件:问题整改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