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和2019年四平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的工作安排,四平市铁东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铁东”的目标,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正确履行法定权力。为四平铁东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专门召开三次例会进行学习,区委依法治区办与区委宣传部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了专门部署,组织党委(组)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切实把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依法治区工作顺利启动。2019年5月24日上午,在铁东政务大厅一楼门前举行铁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挂牌揭幕仪式,并把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这标志着铁东区依法治区工作正逐步向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大踏步地前进。2019年8月6日由我主持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区普法守法协调小组会议;2019年11月12日,劲松书记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工作推进会;2019年11月22日,百超书记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的召开为铁东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依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全面推行“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所有涉及的“最多跑一次”进入大厅的事项都印制了服务手册、一次性告知单、事项流程图、事项指南。358个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9个高频事项单位进驻后台审批区,11个部门的低频事项30分钟内到达大厅办理,258个事项纳入“综窗”受理,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权力清单,区本级拟保留权责清单834项,政务服务事项587项。“无证明城市”改革保留证明事项172项,取消证明事项8项。通过严格把关,确保每一项权力和责任依法确认、合法有据、主体明确、分类清晰。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权不任性,“随机”不“随意”。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办理,落实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坚持优先适用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四是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铁东区法院完善审判管理,及时更新优化案件审判管理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做到“一案双查”,确保错案发现在一起,纠正在一起,问责在一起。与公安和司法三家联手,4月底任命的156名人民陪审员全部通过人大任命,举办了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充分发挥“不穿法袍的法官”作用。为依法维护营商环境,开辟渉企案件“绿色通道”,年内共审结渉企案件213件,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653件。积极探索实践“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集中审判工作模式,年内共审结此类诉讼案件12件,为打造幸福铁东做出了不懈努力。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精装修”,推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对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严格实施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和刑事案件证明标准,完善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程序,案件质量得到了全面提升。区公安分局全面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专业水平,从执法质量、执法数量、执法效率、执法能力四个方面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现全区涉黑涉恶“摘帽”案件零发生,精准完成扫黑除恶“云剑”“昆仑”“净网”“两打两控”等专项行动。区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草案、重大行政措施和合同协议共计48件。完成区机构改革29个涉改部门三定方案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修改和完善了379项行政执法事项,形成了11个部门379项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并完成公示。年内共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3件,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100%。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区政府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51份,顾问团律师参加涉法会议19次,出庭应诉8次。
五是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出台《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六大普法载体”加“六种普法形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载体融入,强化部门普法职责。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普法基层行”主题宣传活动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受教育群众达10万人次。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19年我区有2个村获评“吉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六是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相关问题,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现将工作推进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如下。
(一)是对法治建设工作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够。全区乡(镇)街及大部分区直部门,对法治建设认识程度、推动力度、工作深度与党中央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工作积极性不高,完成率不好。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力度不够,实际效果不够理想。个别单位从主要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对部门法律法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理解不清晰。在法治队伍建设上,各乡(镇)街和区直各部门专项负责依法治区工作的人员少、成分复杂、年龄老化,法律专业人员缺乏,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力量不足,个别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相关的专业法律培训。部分法治建设经费项目没有纳入到本级财政预算。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多数部门没有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没有向社会公开。在执法过程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尽快破案轻依法办案的现象,影响并制约了我区的法治建设进程。
(三)是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中,针对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普法方面工作力度不足,多数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次数较少,规模较小,实效性不足。以案释法开展范围较小,新媒体普法应用有限,针对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开展活动的声势不够。
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区法治建设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短板很多,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相当艰巨。2020年是“七五”普法工作收官之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之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治建设任务清单要求,查缺补漏,狠抓落实,为推进法治铁东建设贡献力量。
七是下一年度铁东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开展好法治铁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抓好 “关键少数”,认真实施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执政水平。
(二)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民展。提高认识,主动服务民营企业,深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
(三)是继续深化“七五”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多元化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