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整改情况的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十)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秸秆露天违规焚烧禁而不绝。四平市现有的“五化”综合利用渠道可消化的秸秆量依然较少,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还比较单一,秸秆禁烧“出口”还未解决。现有的管控措施不够精准,仍存在禁烧区禁而不绝,限烧区无序抢烧问题。2018年、2019年,双辽市、梨树县分别出现“全省第一把火”。梨树县2019年秋季至今达109处,占四平市全市火点总数的71.7%。
整改目标: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到2020年底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4%,压实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采取多种手段,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 按照要求对各乡镇秸秆全量化处置进行了任务分解。
2. 制定了《铁东区推进秸秆离田回收工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了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步伐,推进了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利用。
3. 制定了《铁东区2020年秋季及2021年春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压实责任,加大对秸秆禁烧的巡查和督导力度。
4. 严格落实了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烧除政策,确保了禁烧区无火点,限烧区有计划科学烧除。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6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铁四平市铁东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3519908
四平市铁东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