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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1-04-20 13:24   来源: 四平市铁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铁东区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一)整改情况的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十一)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扬尘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建筑工地、工业企业料场渣堆还没有全部监管到位,建筑工地内还有裸露地面未硬化、破损路面未修复。城区机械化洗扫还未全覆盖,扬尘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铁西区兴红中路道路建设工程、吴中桃花源一期、司法新村等项目的施工现场,均存在建筑用料及废料未进行防尘处理;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散乱堆放现象突出,莱茵河畔附近有大量建筑用料及垃圾露天堆放现象,无防尘抑尘措施;伊通县营城子镇泰福墙材公司作业时产生大量粉尘,作业区内的停车场及装货区域地表尘土较厚,未进行场地喷水降尘处理,污染周边环境。 

  整改目标: 

  建立清单制度,长效、常态化防范建筑工地扬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整改完成情况: 

  1. 对全区内各建筑工地出口处的地面硬化、洗消设施配备、建筑垃圾及砂石料堆放覆盖情况进行了清查并建立台账。 

  2. 加大了对全区建筑工地巡查、检查力度。 

  3. 针对工地附近重点路面,采用洒水等方式有效防尘。 

  4. 加大了整改处罚力度,对生态环境破坏的施工单位零容忍。  

  5. 开展了全区工业企业扬尘管控专项行动,建立了清单,实施了精细化管理。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6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铁四平市铁东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3519908 

 

  四平市铁东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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