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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6-09-09 15:01   来源: 区政府办

四平市铁东区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广泛发动各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为重点,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有效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区夏季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和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铁东区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孝富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申  林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主  任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郑砚锋兼任,成员由区公安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及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日常协调工作。 

  三、检查范围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地方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要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商场市场等五类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对各类单位场所逐个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摸清消防安全现状。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 

  2、超大城市综合体。指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超大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重点检查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 

  3、超高层建筑。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 

  4、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对尚未整改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按照“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逐个制定整改方案、逐个落实整改责任,督促隐患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销案。对新发现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在7月份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采取社会公告、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提请市政府上报省政府,由省政府挂牌警示、督办。 

  5、商场、市场。重点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人员培训,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可燃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方面内容。 

  6、电气火灾防范。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人社、安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逐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二)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化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情况和存在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夏季消防检查期间,指导教育、民政、卫生、文物等部门召开现场会,推广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 

  (三)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 

  要在开展六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火灾防控重点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值班、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保、宣传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要提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确保活动、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四)完善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要积极推动综治部门将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乡镇和街道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长和网格员工作职责。要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化消防检查工作指导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网格力量开展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40%的街道乡镇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微型消防站建设。要科学整合单位或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实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推动各级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及所有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建设。要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铁东区所有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联防协助组织。 

  4、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同步推进。 

  5、推广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加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系统,9月底前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率要达到60%。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消防安全培训。6月底前,利用全省统一编制的《消防监督检查实用手册》和消防培训教材课件,组织民警分五期开展集中培训;组织消防监督员、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组织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落实“每日一查”工作制度,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制定出台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相关制度、规定或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力量应急联动机制及任务职责;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立健全联储代储机制和保障体系;要分级修订完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联合消防演练,政府分管应急部门的领导要亲自参与指挥,检查各联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要加强灭火救援装备配备,确保消防员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灭火器材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保质保量完成省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书》中水源建设任务,确保各地建成区内的市政消防水源和社会单位消防水池取水口数量充足、好用;辖区内有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且周边有大型天然水源的地区,要配备远程供水系统、大功率泡沫消防车和泡沫灭火剂运输车。要为城区配备高喷消防车,提升大面积、大跨度建筑火灾的扑救能力。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培训基地建设,完善综合训练楼、真火、烟热训练室和化工模拟训练装置的功能。铁东消防大队要深入开展实战化训练工作,全面做好汛期的抗洪抢险救援准备,加强辖区情况熟悉,尤其是对高层、地下、城市综合体和石油化工类火灾扑救的技战术研究,制定完善数字化灭火救援预案,确保“拉得出、打得赢”。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持续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为主线,推动全省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大学(高中)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推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推动社区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对福利院、养老院、幼儿园以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进行消防宣传帮扶服务;各中小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专题网页。 

  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要协调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宣传报道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定期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字幕和消防公益广告;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挖掘、采访、报道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一些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进行暗访曝光。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每天推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3、建立固定阵地开展常态化宣传。规范消防站、社区消防科普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设立固定消防公益广告牌,落实大型广告牌、楼宇电视、户外视频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及消防公益广告制度。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五、职责分工 

  (一)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各公安派出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 

  (二)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负责特种行业、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储存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大型活动审批。 

  (三)区公安分局户政大队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做好居(村)民委员会和管辖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推动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 

  (四)区公安分局经文保大队负责指导对本系统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联合消防部门开展集中检查。 

  (五)区公安分局督察大队负责对各警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适时下发工作通报。 

  (六)铁东公安消防大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会同户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和指导。 

  六、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2日前)。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长效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派出所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组织部署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尤其是涉及消防工作的重大事项,分局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出面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将各项消防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派出所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铁东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和督改责任,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评。提请区政府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政府政务督察内容,并将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有效推动工作落实。铁东公安分局将于6月末、8月末组织开展两次阶段性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作为夏季消防检查整体成绩的重要依据。分局督察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凡是工作不落实、执法力度明显偏弱、执法总量持续偏低或者弄虚作假的,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9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联系人:刘鹏飞       联系电话:1884444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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