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铁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四东政办发〔2017〕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吉林铁东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铁东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铁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于荔欣 区 长
副主任:张孝富 常务副区长
刘 岩 副区长
杨晓光 副区长
刘桂霞 副区长
李炳辰 副区长
张 健 副区长
谷 科 吉林铁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孟宪飞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向阳 城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徐 强 山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云飞 叶赫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建国 石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文波 四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 勇 七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锐 北市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晶 北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 羽 黄土坑街道副书记
袁志文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勇智 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海民 平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秋实 区编办主任
郎大珩 区发改局局长
柳忠伟 区教育局局长
郭殿海 区经济局局长
王殿一 区民政局局长
郑 义 区司法局局长
韩 冬 区财政局局长
赵红梅 区人社局局长
郑贵维 区住建局局长
吴静松 区交通管理处处长
李洪峰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梅书彤 区畜牧局局长
刘俊峰 区经合局局长
李春彦 区文体局局长
马忠萍 区卫计局局长
张代海 区安监局局长
刘喜洋 区食安办主任
李 强 区法制办主任
田 昕 国土分局局长
杜世杰 统计分局局长
王海燕 环保分局局长
徐占伟 工商分局局长
杜大宽 吉林铁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战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高 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文伟 区监察局副局长
马 超 公安分局副局长
吕大军 区法院副院长
刘铁良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四平市环境保护局铁东分局,负责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主 任:王海燕
附件:1. 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试行)
2. 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