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铁东区2012-2013年环保项目检查和自查的通知
四东政办发〔2017〕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期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对吉林省2012-2013年环保项目进行全面督察,我市是重点检查地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召开了迎接中央环保督察调度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迎检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我区涉及的项目有石岭镇石岭河水污染防治项目、2012-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自检工作,对照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逐一自检,特别是连片整治项目的堆肥场、垃圾分类间使用情况;各种车辆(大垃圾运输车、小解放车、大小铲车、钩机、小四轮拖拉机)的数量及使用情况和固定资产登记情况;垃圾箱、垃圾池的数量和使用情况,按照下发的统计表逐项检查统计,并将目前存在的问题如实上报,如有问题隐瞒不报,中央督察组检查出现问题将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自查报告和统计报表于下周一(8月14日)下班前报铁东区农林水利局。
附件:自查报告要求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附件:
自查报告要求
要求按照农林水利局提供的项目建设相关内容分年份逐项说明自检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2012年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全乡(镇)建堆肥场个数,面积多少平方米;垃圾分类间个数,面积多少平方米;采购各类车辆数;垃圾箱个数;水源地保护个数,建围栏沿长米数,警示牌个数。
二、目前各项设施使用情况及管理情况
包括堆肥场、垃圾分类间的使用情况,各种车辆的下落,出租的是否有租赁合同,该落籍的大垃圾运输车和小解放车是否落籍,未落籍的说明原因;垃圾箱及垃圾池的使用情况;车辆等需落固定资产的是否落固定资产,未落说明原因。
三、存在问题(必须如实反映)
各乡(镇)先自查,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抽查,要求车辆等在检查时必须都要下落明确并拍照片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