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9-09-04 15:13 来源: 区政府办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本级“无证明城市”改革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铁东区“无证明城市”改革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四平市铁东区“无证明城市”改革取消证明事项清单》是铁东区“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的基础。按照四平市政务服务局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安排部署,我区15部门,先后6次进行梳理和核对,并多次上报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进行审核,终于在8月初形成最终审议稿,经市、区两级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报送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审核通过。
经梳理,铁东区“无证明城市”改革保留证明事项172项,其中申报承若47项、部门核验114项、数据查询11项。铁东区“无证明城市”改革取消证明事项8项。(保留事项清单和取消事项清单均上传区政府门户网站)。
各实施部门(单位)要依据清单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