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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0-03-02 15:16   来源: 区政府办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保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

  《铁东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保洁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铁东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保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着力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乡村,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两治理两建立一提升”为主要内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力度,全面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确保全区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行业统筹、属地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村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2.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展延伸,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建立和完善长效保洁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一)村屯环境整治保洁工作目标:达到“五净五无一改”标准。“五净”即农户庭院和门前净,路面和路旁净、路边沟和排水沟净、树穴净、农户围墙墙体和墙根净。“五无”即无杂草残枝、无人畜粪便、无废弃杂物、无乱堆柴草垛、无成堆垃圾点。村内坑塘周边垃圾及时清理清运;村内线杆、墙体张贴小广告及时清理、村头村尾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和成堆垃圾。“一改”就是改变农民不良卫生习惯。 

  (二)乡镇环境整治保洁工作目标:达到“五净五无”标准。“五净”即路面净、路缘净、树穴净、窗户门前净、墙根净。“五无”即无垃圾、无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无砖石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垢及脏水。确保路面随时干净,垃圾桶表面进行擦洗且消毒,生活垃圾保证做到日产日清,所有村屯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特别是公路、铁路、辽河沿线,乡镇街区、旅游景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垃圾治理要全覆盖,达到“五有目标”:即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型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管理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总体目标得到实现。 

  三、重点任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洁重点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一提升”,即:治理环境卫生、治理镇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区领导小组组长:王劲松  区委副书记             

  何俊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洪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张国有  区住建局局长 

  张树臣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立成  市生态环境局铁东分局局长         

  陈大伟  区河湖管理中心主任     

  组 员 :于  洋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高  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久彦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  力  区住建局副局长         

  宋建光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朱荣国  区卫健局副局长            

  刘洪宇  区财政局副局长         

  翟冠慧  区林水局副局长         

  马  晶  区河湖中心副主任        

  徐  悦  区妇联副主席           

  张孔发  区文旅局副局长         

  叶  成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牛继伟  市生态环境局铁东分局副局长       

  常佰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温  禹  区信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主任由李洪峰兼任。               

  (1)区级工作机构:成立临时工作机构——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河湖中心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该机构由常务副区长何俊伟直接领导,作为综合协调机构,对上负责省、四平市相关工作的情况调度、数据上报、沟通协调等工作,对下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谋划、统筹、协调、督查、情况统计等工作,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供参谋意见、全年工作总结情况等。 

  区住建局:负责对统一配备垃圾桶内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以及环卫设备购置等工作。每个村投放大型垃圾桶。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的日常巡察、监督,每周形成巡察记录交给区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作为农村人居环境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并指导、协助乡镇综合执法人员,依据《爱国卫生条例》,对破坏农村人居环境的行为进行处罚。 

  (2)各乡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心,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抽调精干人员为成员,负责所属各村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以及数据统计、情况上报等具体工作。各包村领导要做到经常入村、经常检查、经常督促。 

  (3)各行政村:以村干部和党员干部为主体,成立村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机构,雇用有责任心、威信度高的同志作为各屯保洁员,将环境整治、门前三包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指导农户垃圾分类、维护环境卫生、主动参与环境美化。 

  2.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召开村党员大会,落实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包保责任,党员干部包片,无职党员包户;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乡、村两级妇联做好农村妇女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工作;乡村中小学做好学生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工作;农户签订庭院及门前三包承诺书。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农户掌握垃圾分类方法,定时清倒,定点清运,增强参与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参与性。 

  3.实行网格化管理。乡镇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项考评。以村为网格单元,村党组织书记为责任人;以自然屯为网格区块单元,村“两委”成员或屯长为网格区块负责人,党员为网格区块若干小组的组长,分别对网格区块的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在村公告栏公布各层级网格化结构负责人相关信息。 

  4.落实包保责任。建立四级包保责任,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村两委成员包屯,屯干部包片,结合网格化管理,分别负责包保区域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区负总责、乡镇抓落实、村屯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5.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四平市铁东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及评分标准》等相关制度,加强督查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农村人居环境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终端“专人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评分标准》、《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宣传方案》等制度,加强督查考核评价工作。采取分级考核制,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每季度对乡镇街考核一次;乡镇每月对所辖村考核一次。构建行政村每日自查、乡镇月查、区季查及群众全程监督的监管模式,相关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乡村振兴专项考核以及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奖补、各类保洁员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6.完善奖惩措施。每村每月评出先进保洁员,给予资金奖励;设置垃圾分类荣辱榜,张榜公布先进农户和后进农户,对先进农户给予物质奖励,对后进农户及时督促整改。对经考核评为优秀的村,给予适当奖励。 

  区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每季度通报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监督管理不到位的乡镇根据具体情形进行提醒、约谈、通报批评。对连续被提醒、约谈、通报的乡镇,区委组织部将约谈党政正职;对连续被提醒、约谈、通报的村,乡镇党委约谈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惩处。 

  (二)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处理体系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工作模式,采取乡村与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共同管理的方式,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加快建设乡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构建农村环卫管理队伍,建立和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1.设置农户垃圾桶:每个农户门前设置小型垃圾桶。村和农户共同管理垃圾桶,丢失、损坏共同赔偿。农户每天自行分类生活垃圾,将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 

  2.设置屯保洁员、压缩式垃圾箱操作员:各乡镇按照规定标准雇用屯保洁员,住建局负责雇佣压缩式垃圾箱操作员,分别签订用工合同、保险合同,并负责屯保洁员、压缩式垃圾箱操作员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行政屯规模,每个屯配备1—2名屯保洁员,每个屯保洁员配备一台垃圾收集三轮车,定时逐户收集垃圾,屯保洁员一职多能,还承担村屯道路、河道及沿线巡护清理等工作。 

  压缩式垃圾箱操作员,在乡镇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负责垃圾压缩箱操作、管理,记录垃圾转运、压缩数量,与垃圾压缩车司机做好垃圾交接记录。 

  3.设置垃圾桶清运车:每个乡镇配备1—2台垃圾清运车,垃圾清运车定时到指定地点转运垃圾箱,送至乡镇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 

  4.设置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和压缩式垃圾箱:乡镇设置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投放压缩式垃圾箱一个,由操作员接收垃圾清运车投放的垃圾,按操作规程进行压缩操作,收集垃圾渗滤液,并做好垃圾交接记录,负责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和压缩箱的清洁工作。 

  5.转运压缩式垃圾箱:住建局定时派压缩式垃圾清运车将压缩式垃圾箱转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压缩式垃圾箱操作员与压缩式垃圾清运车司机做好垃圾、渗滤液交接记录,妥善保存。安装GPS管理指挥系统,对垃圾清运车辆工作情况随时调度,全程跟踪管理。 

  6.逐步做好农户垃圾分类。引导农民逐步对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可腐烂、不可腐烂两类分类,不可腐烂垃圾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分类。 

  可腐烂垃圾处理:农户自行规范放置到田间地头,发酵还田,还可结合畜牧管理部门设置的有机肥堆放设施进行处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 

  可回收垃圾:各村与废品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在保洁员家设置废品收购点,由保洁员收购农户可回收垃圾变现,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 

  不可回收垃圾:农户投放到自家门前垃圾桶内,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由保洁员定时收集、垃圾清运车辆转运至垃圾处理厂,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建筑废弃物:农户自行送到村指定的建筑废弃物堆放点,由村统一调度填埋低洼地块,平整土地。屯保洁员收集垃圾。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区政府设立农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各乡镇根据《铁东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使用。 

  各类工作人员人数核定标准和工资标准。 

  1.负责村屯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保洁的保洁员(含村屯道路、流域面积小于20平方公里的河流保洁)工资核定标准,每个行政屯配备1-2名保洁员,按照所负责区域的农户数量,每户10元标准,核定月工资。行政村内所辖重点河道(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14条河流或者河流河床平均宽度50米以上的河流)沿线保洁职责的,按照每公里50元标准,核定增加月工资,个别屯户数较少(低于50户),地理偏僻,与其他村屯较远,保洁员工资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500元/月。 

  2.每个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设置1名操作员,负责接收垃圾箱,以及垃圾压缩箱的操作、维护,月工资2000元。 

  3.合理配备垃圾桶清运车、压缩车、吸污车等专业车司机,月工资3000元。 

  区政府将人员工资纳入预算,区财政局要根据区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将各类工作人员月工资款划拨至各乡镇。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 3月3日- 3月10日) 

  1.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制度规划和考核奖惩措施,制定下发《铁东区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2.强化宣传教育,激发群众热情。通过大会动员、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全民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3.乡镇着手建立屯保洁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组织上岗工作,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村级督导考核。 

  (二)推进铺开阶段(2020年3月10日-8月25日) 

  1.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住建局与乡镇配合,立足现有条件及时完成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工作。区住建局及时建设垃圾中转站等设施,购买垃圾转运车等设备,全面铺开全区农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通过分类收集、减量处理、资源利用,减少垃圾最终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3.各村加强屯保洁员日常监管,引导和发动农户开展垃圾分类,落实农户奖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8月25日-11月25日) 

  总结经验,发展提升。适时召开现场观摩调度会,组织各乡镇观摩交流,借鉴成功经验,对照实施方案和规范建设标准,要求开展督查,倾听群众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漏补缺,认真抓好整改,健全完善环境整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区委副书记和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环保分局、林水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分局、卫计局、妇联、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区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为领导小组下设具体工作执行单位。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分工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运行费用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照“财政出资、统筹管理”的原则,在区财政投入的同时,可采取社会融资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区级投入、乡镇村统筹、群众自筹、社会捐助等方式融合运营资金,整合区直部门强农惠农资金,并由发改、环保、住建、农业、林水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探索建立住户付费、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在不强行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方式,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出资出力承担一定的生活垃圾日常保洁义务。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设立专栏、专报,让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村屯、进社区、进工厂、进校园、进机关,大力普及环境卫生知识,培树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尊重环卫劳动、支持环卫事业、自觉维护农村环境的新风尚。 

 

铁东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保洁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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