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铁东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
铁东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的战略要求,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加快学前教育事业科学优质发展,根据《吉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和《四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铁东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一、 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我区学前教育在省、市教育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逐年提高,已达到 87.6%,有效解决了“入园难”的问题,但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偏低,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学前教育仍处于发展的关键期。
(二)主要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使全区幼儿园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园结构进一步合理,办园层次进一步提升,办园条件进一步完善,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办园质量进一步提高,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到 2020 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 80%,使全区幼儿能就近接受优质学前教育。
二、 重点任务
(一)调整结构,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幼儿园,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满足保育教育活动需求,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二)加强领导,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建立由政府牵头,教育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
(三)实行精细化管理,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
三 、具体措施
(一)加快幼儿园建设,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的总体规划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扩大公办资源,到2020年底实现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建设目标。科学规划村级幼儿园布局,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
全面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将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城镇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原则,保证全区幼儿的入园需求。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依据《吉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我区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每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重。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保障弱势群体接受学前教育。增加特殊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受教育的机会。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殊学前教育机构。
(二)建立完备的管理体制
健全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办园有人管,教学有人抓,各项管理工作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的自上而下的较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网络。教育局负责学前教育的监督及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教育督导室将学前教育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区财政局监管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使用财政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完善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奖补措施。区审计局对公办学前教育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区住建局会同区教育局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机构的布局,并监督学前教育机构的配套建设。区编办公室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按程序报请核定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人员编制。区人社局落实有关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区卫计局负责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开展卫生保健工作。公安分局(派出所)做好民办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整治、净化学前教育机构周边的治安环境,做好幼儿园日常消防监管工作。区消防大队严把幼儿园投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关,加强幼儿园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食药监局铁东分局对学前教育机构食堂的餐饮安全进行预防性监督,为民办幼儿园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好民办幼儿园的食品条件、卫生安全保障的监管工作;区综治办、城管大队负责协助教育局组织联合执法,清理打击违规违章办学行为。区妇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交通处、区团委、工商分局等部门和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前教育的有关工作。
(三)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制
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逐步完善与体制相适应的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增加对幼儿园的财政投入力度,落实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加强收费监管。按照《吉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幼儿园收费进行监管,坚决查处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健全幼儿园财务制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按照吉林省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
行学前教育师资的准入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 “省培计划”, 加强农村幼儿园教师和“转岗教师”的培训。鼓励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
(五)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提升保育教育工作水平
规范园所保教行为,建立评估体系。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提高保教质量。加大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力度,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促进幼儿园保育和教育有序进行。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
完善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幼儿学籍管理。
建立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四、加强督导,确保目标完成
完善学前教育督导保障体系,将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和实施情况监测,推动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