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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2-04-28 16:23   来源: 铁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

铁东区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四平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结合铁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以事关全区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重点做好优化环境、服务创新两篇文章,努力打造诚信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巩固四平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成果,切实改进信用建设存在问题,推动信用建设各项指标稳步前进,助力四平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进入并稳定在全国前30 名,在全区构建优质高效、诚实守信、惠民利企的市场环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政务失信源头治理。在政府采购、招商引资、“两款一金”、政府债务、政务服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严格落实政务信用承诺,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2.加大对诚信缺失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或领域专项治理力度,树立行业诚信风尚。 

  3.加强乡镇(街道)政务诚信建设。建立乡镇(街道)信用公开承诺制度,确保公共服务领域承诺事项及优惠政策能顺利落实,定期开展诚信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4加强“双公示”工作,提升“双公示”数据上报率、及时率、合规率; 

  5.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实现信用数据归集应归尽归; 

  6.大力开发“信用+”产品,增加应用领域,推动信用惠企便民; 

  5.继续增加“信易贷”入驻数量和规模,提高“信易贷”总体水平; 

  6.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履约监管,推动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信用承诺,加强承诺归集公示; 

  7.加强以信用为基础的执法监管,拓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 

  8.健全失信行为的纠错容错机制.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支持失信主体通过社会公益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增信,减少企业失信损失。 

  四、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 

  1.推动政府机关诚信建设。加强对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和部门治理力度,2022年四平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全年推动整改到位率达到100%;所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资金清零;依法依规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全区各成员单位)  

  2.提高“双公示”工作准确率。加强对“双公示”数据涉及部门的督导和工作人员业务技术培训,严格按标准规范填报数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力争“双公示”数据上报率、及时率、合规率达到 3 个 100%。(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3.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依据《四平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目录》,依法依规适度扩展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利用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征集全区各行政审批部门信用信息数据,纳入信用数据库,并完成市要求的指标。(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4.提升“信易贷 ”入驻质量。强化宣传推介工作,提升平台社会认知。在区政务大厅窗口增加“信易贷”平台业务,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基层各单位推荐辖区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工作,帮助企业获得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能力,推动企业信用资产变现。(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管部门) 

  5.加强“信易+”应用创新,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信用+民生”应用场景,重点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劳动用工等领域开展“信易+”应用,使“信易+”应用总量累积达到 10 个以上。(责任单位:区直各行管部门) 

  6.加强信用承诺归集。在向各行政审批部门征集各类信用承诺的同时,积极组织和动员辖区企业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通过信用吉林(四平)网站对社会公示。全区确保每月归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数量不少于1万,全年达到12 万份。(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 

  7.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按照“谁登记、谁修复,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和督导相关部门对失信企业进行修复工作,让企业重塑信用、规避失信风险。2022 年,确保全区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覆盖率达 100%。(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铁东分局、铁东税务分局、区政务服务局、区直行管部门) 

  8.拓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指导和组织协调区直有关行业部门制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分类评价,推动以信用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综合监管,全年监管领域及制度达到 10 个以上。(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市场监管局铁东分局、铁东税务分局、区直行管部门) 

  9.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2022年,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及节假日,宣传《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全区各部门、行业信用建设成果、宣传诚实守信企业和个人,推动“诚信建设万里行”;积极开展诚信“进机关、进商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和进农村”等活动,全年总体宣传活动次数达到 40 次以上,省、市媒体上稿件不少于80篇;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全区各成员单位)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主动与、市省政数局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信用建设的运行机构,明确和落实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严格监督考核。信用建设办公室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事项加强跟踪落实,完善工作督导评估机制。对“双公示”上报、“承诺书”归集、“信易贷”入驻和“信易+”应用创新等重点工作,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强化工作职责,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 

  3.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正面宣传,认真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搞好工作创新,活化宣传方式,及时发现和总结全区各单位(部门)社会信用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通过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铁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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