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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5-12-19 09:56   来源: 区林水局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区已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水利部印发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动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的通知》(吉水保函【2024】5号)文件要求,全区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82.93公顷,涉及叶赫镇、山门镇、石岭镇共3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及《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统计表 

  2、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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