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1-10-09 13:38 来源: 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为群众 化解纠纷促稳定
为进一步发扬“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帮帮团先进经验”,发挥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人民调解法》颁布十周年之际。9月29日上午,山门司法所深入各个村屯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赶集群众讲解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帮帮团工作制度和流程,其中重点讲解了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的具体事项、人民调解员的主要任务、人民调解的优势等。
同时,为将调解和普法相结合,引导人民群众首选人民调解渠道解决纠纷,工作人员着重对人民调解的优势进行了宣传:一是人民调解具有简便性、灵活性,可以快速化解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二是综合运用法、理、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尽快促成当事人和解;三是人民调解组织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为当事人减轻了经济负担;四是广大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有利于及时发现调处矛盾纠纷。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现场群众对《人民调解法》、“矛盾纠纷帮帮团”有了更深的理解,扩大了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更多的群众首选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更加健康有序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