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9-07-03 08:52 来源: 区政府办
区河长办公室、区环境整改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3月22日,市河长办下发《关于全市河道垃圾清理和“清四乱”暗访情况的通报》,现将此件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市河长办及区政府要求对照自身职能抓好整改落实。请区河长制办公室于4月12日中午下班前,将整改情况(附图片)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分别上报区政府各位区级河长,并经请示分管区长同意后按市河长制办公室时限要求及时进行情况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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