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1-11-08 14:36 来源: 区政务服务局
关于公布《四平市铁东区本级拟保留权责清单》《四平市铁东区本级拟保留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四平市铁东区村领办代办服务事项目录》《四平市铁东区社区领办代办服务事项目录》动态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权力部分调整事项清单的通告》、《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实体政务大厅部署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1〕9号)、《关于开展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复用工作通知》(四政审改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 铁东区本级拟保留权责清单》《铁东区本级拟保留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村领办代办服务事项目录》《社区领办代办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并经铁东区政府2021年第十五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和区司法局审核,梳理完成2021年度《铁东区本级拟保留权责清单》《铁东区本级拟保留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村领办代办服务事项目录》《社区领办代办服务事项目录》现公示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