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0-12-01 17:58 来源: 区政府办
铁东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文件解读
一、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和省节能办制定的《吉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吉节能办〔2020〕8号)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创建目标
到2022年,全区力争70%左右的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其中,原则要求到2020年底,30%以上的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到2021年底,50%以上达到创建要求;到2022年底,70%以上达到创建要求。
三、创建范围
创建对象为全区党政机关。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创建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前。
四、创建内容
(一)强化目标管理。
(二)完善制度体系。
(三)推行绿色办公。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五)开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