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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0-01-08 13:06   来源: 区河湖管理局

四平市铁东区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四)整改情况的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铁东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二十四)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四平市铁东区的房身村、老城村两个深水井均未设立饮用水源警示标志,未进行围挡防护。房身村深水井水质经四平市疾控中心检测,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等3项因子超标,当地有关部门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整改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铁东区房身村、老城村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指导城东乡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四平市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及时有效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问题。 

  2、设立饮用水源地警示牌和防护围栏,完成警示牌的设立和围墙建设工作。 

  3、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4日,共七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附表:序号二十四任务公示表格

 

 

 

  四平市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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