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东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五)整改情况的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五)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目标:按照《四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四平市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统筹规划方案(草案)”相关要求,推行乡镇垃圾处理“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处理”方式,落实“2018—2020年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计划申报表”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目标。2018年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农村村庄垃圾收集处理率2018年末实现60%;2019年末实现80%;2020年末实现90%。
整改完成情况:
1、2019年争取《铁东区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暨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415.29万元。
2、制定《铁东区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暨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图,2018年、2019年为各乡镇购置垃圾桶共计4536个,垃圾车11台,同时建立农村清扫保洁员队伍并制定了《铁东区“三级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农村环境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铁东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3、2018年末完成新增水泥封闭垃圾池291个,推动了村屯垃圾收集处理进度。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34-3515228
附表:序号一任务公示表格
四平市铁东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