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司法局、铁东区民政局关于命名推荐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决定
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四平市关于开展“四平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推荐工作的要求,铁东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在接到通知后,积极安排部署。按照申报工作要求并经实地考察推选出石岭镇石岭村等六个村作为候选名单,经过铁东区纪委监委、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铁东区信访局的认真审核后,铁东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决定授予山门镇靠山村等6个行政村为我区第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广大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基层贯彻实施的重要载体。全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竭力提升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效推进了基层民主管理、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鼓励先进,推动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受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主要特点是:符合国家和我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在基层法治创建中,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不断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特点突出,成效显著;坚持创建活动与服务发展、惠及民生、谋求福祉深度融合,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村民人均收入在全区农村人均收入平均水平以上;村级组织健全、作用明显;村容村貌整洁;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普遍提高,较好地实现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
希望受到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珍惜荣誉,不骄不躁,进一步开拓创新,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全力推进法治四平建设和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9、2020年铁东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6个)
铁东区司法局 铁东区民政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