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铁东年鉴(2021)》撰稿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开发区、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铁东年鉴(2021)》由铁东区人民政府主办,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纂出版,系统记录2020年度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区委、区政府的区情年度公报,《铁东年鉴》每年一卷,连续出版,2021卷是第13卷。它以信息含量大、权威性强的特点,为宣传铁东、推介铁东,促进铁东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重要资政作用。为进一步做好《铁东年鉴(2021)》撰稿工作,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
《铁东年鉴(2021)》是“十四五”期间我区首部年鉴,编纂好这部年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各部门(单位)要站在新时代的高度,用新发展理念编纂好这部年鉴。各部门(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编辑撰稿、沟通联系等具体工作,将年鉴编纂责任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按要求上报“年鉴编写小组统计表”(附件4),报送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前。
二、收录内容
(一)各部门(单位)依据工作职责,采取图、文、表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本部门(单位)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大事、要事、新事。
(二)各部门(单位)供稿时一并提供2~3幅与稿件内容相关的图片(电子版)。图片像素在1000×1000以上,画面清晰。图片说明要素齐全,注明图片所反映事件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摄影者(提供者)。
(三)收录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区在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单,领导任免情况要与组织人事部门认真核对无误(如果领导干部任(免)职在2020年度内有变化的,请上报任(免)职文复印件。以单位上报为准,区地方志办公室不再与区委组织部核对),标注领导干部性别、民族。填报格式参照附件2。
(四)收录2020年度获市级以上表彰先进集体(单位)及先进个人(附件3)。填表时,荣誉授予单位一定要写标准全称。
(五)各乡(镇)在上报本级年鉴稿件的同时上报2个村的年鉴稿件(乡镇自定);各街道在上报本级年鉴稿件的同时上报1个社区的年鉴稿件(街道自定)。
三、编纂要求
(一)稿件应体现本单位、本行业2020年度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文字严谨、简练,表述准确,内容齐全。科学设立条目,一事一条;条题要短而精,开门见山;内容要全面、详细、条理清晰。
(二)跨年度的事,要做好上、下年衔接,资料必须有连续性。(以上年度情况为背景材料,略写;以当年情况为主体资料,详写)。
(三)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禁止使用第一人称“我”。简称、缩略语在第一次出现时要加注解。
(四)数字写法要遵照国家统一规定,涉及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的数据要与区统计部门口径一致。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引用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保密规定。凡未公开发表的文件及领导讲话,均不能直接引用。各单位所撰写稿件中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保密、边界等方面内容,由各供稿单位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审核、把关后上报,严防失密。
四、年鉴稿件及相关材料上报要求
(一)纸质版的年鉴稿件、领导干部名单、获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单位)及先进个人填报表需经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地方志办公室年鉴科(区政府二楼)。
(二)电子版的年鉴稿件、2~3幅随文图片、领导干部名单、获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单位)及先进个人填报表、本单位2020年度工作总结放到一个文件夹中,并命名为“2021+单位+年鉴”发送至dfz3515770@163.com。
(三)上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0日。联系人:高伊婷,联系电话:3515770。
附件:
1、《铁东年鉴(2021)》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2020年度区在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单(参照格式)
3、2020年度市级(含市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单位)填报表
4、各部门(单位)年鉴编写小组填报表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
《铁东年鉴(2021)》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申洪业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主任:姚景明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赵海霞 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 员:刘向永 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金 羽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郎大珩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韩 冬 区财政局局长
柳忠伟 区教育局局长
赵红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国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蒋振伟 区审计局局长
孔令璞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杜世杰 四平市统计局铁东区分局局长
孙蕴轩 区档案馆副馆长
附件2
2020年度区在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单
(请按参照格式填报)
单位名称:(请写标准全称)
局 长 XXX(2020.01离任)
XXX(2020.01到任)
副局长 XXX(女,满族,2020.07离任)
XXX(女, 2020.07到任)
XXX
XXX
说明:所有2020年度在该单位工作过的领导干部都要上报,不能遗漏。如全年任职的,不标注任职时间;中途变动的,委任制领导以任职文件时间为准,选任制领导以人大常委会履行任职(辞职、免职)程序的时间为准。(五大班子领导由其相应供稿责任单位提供)。
附件3
2020年度获市级以上表彰先进个人填报表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荣誉称号 |
授予单位 |
授予时间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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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核人:
2020年度获市级以上表彰先进集体(单位)填报表
获奖单位 |
荣誉称号 |
授予单位 |
授予时间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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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核人:
说明:先进个人和集体(单位)上报范围不仅包括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还包括单位业务主管范围内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
附件4
各部门(单位)年鉴编写小组填报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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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加盖公章,2021年1月13日前报送区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