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0-05-28 14:46 来源: 区政服务服局
关于公布四平市铁东区动态调整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 )和《关于动态调整四平市本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四政审批组发〔2020〕1号)精神,经过对标梳理,区政府审改办审核,现保留证明事项154项,其中申报承若37项、部门核验107项、数据查询10项。铁东区“无证明城市”改革取消证明事项18项。
现予以公布,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1、四平市铁东区调整证明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