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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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受理条件 | (一)从事三年以上刻制公章以外的其他印章业务(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中无不良记录;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必要的资金,应当配备专业生产设备、专用印章纸质档案保存柜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备安装、使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专用计算机、扫描仪,并开通互联网; (四)刻制的公章符合公安部标准; (五)有健全的安全、治安管理制度; (六)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无故意犯罪记录。 |
申报材料 | (一)《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报告(拟设立企业的名称、处所、经济性质或者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安全措施、生产设备、办厂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明; (六)营业场所地理位置方位图,内部结构建筑平面图(需标清接待区、生产区、档案区信息); (七)制章设备清单(包括设备生产厂家、型号、数量及配置计算机的台数、扫描仪型号)及所用各种章料、印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生产厂家); (八)验证登记、印鉴备案、公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等各项治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九)配备的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清单(设备品牌、型号、数量); (十)各项治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
服务对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办事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发证-备案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咨询电话 | 0434-3381688 |
办理时间 (工作日) |
夏天:早上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00分 |
冬天:早上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00分至16点30分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