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

核发典当业 特种行业许可证
发表时间:2018-11-09
核发典当业 特种行业许可证
项目性质 核发典当业 特种行业许可证
受理条件 (一)取得商务部核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三)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设置报警装置,门窗设置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七)需具备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计算机和互联网等硬件设施设备。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九)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及复印件;房屋使用证明。
服务对象 法人组织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发证-备案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0434-3381688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天:早上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00分
冬天:早上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00分至16点30分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