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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0-11-19 14:20   来源: 四平市铁东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平市铁东区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整改情况的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铁东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二十)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流域水质长期不达标。在近3年来,四平市条子河、招苏台河、西辽河、东辽河、伊通河等主要江河出四平断面水质大多长期超标,条子河林家、招苏台河六家子、西辽河金宝屯断面均呈水质恶化趋势。2016年和2017年四平市均未通过“水十条”省级考核。 

  整改目标:到2020年,条子河林家断面氨氮≤6毫克/升,其他指标达到五类(其中2019年条子河林家断面氨氮≤7毫克/升,其他指标达到五类),东辽河四双大桥断面、西辽河金宝屯断面达到四类,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达到五类,伊通河星光断面达到三类。 

  整改完成情况: 

  一、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中办督察组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要求,制定了《铁东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二、铁东区将严格按照《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全力配合市有关部门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 

  三、铁东区将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完成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1、为了更好地落实河湖长制,制定了《四平市铁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和《铁东区河长制工作配套制度》。 

  2、制定了《四平市铁东区2020年清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清河行动。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铁东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3519908 

 

  附表:序号二十任务公示表格 

 

  四平市铁东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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